北京控烟条例征民意 餐馆不劝阻吸烟最高罚一万

admin 2021-09-07 09:01 行业动态
资讯中心 职业餐饮网 2014年04月12日

劝阻吸烟不听可拒服务

很多市民在餐馆就餐或在网吧冲浪,总受到二手烟侵害,而经营者对此通常不敢管或不愿干预。

《条例》明确,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建立禁止吸烟或者限制吸烟管理制度;设立禁烟检查员,开展禁烟检查工作,留存记录并建立档案;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牌;不得放置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确保该场所或者区域没有烟蒂等明显吸烟痕迹。违者将面临5000元至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很多经营者对吸烟者“视而不见”,是担心影响生意。《条例》明确,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对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的吸烟者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有权要求其离开或者拒绝为其提供服务。未对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的吸烟者进行劝阻的,将面临5000元至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禁烟场所应安装监控,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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